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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协动态
关于开展2023年丹东市“最美科技工作者” 选树和学习宣传活动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23/5/9 15:1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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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委宣传部、人才办、科协、科技局、人社局,各市级学会,各高校科协及企事业科协: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做好对全市广大科技工作者的政治引领和政治吸纳,激发广大科技工作者的荣誉感、自豪感、责任感,市委宣传部、市委人才办、市科协、市科技局、市人社局决定联合开展2023年丹东市“最美科技工作者”选树和学习宣传活动,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开展丹东市“最美科技工作者”学习宣传活动,通过深入挖掘、广泛宣传一批先进典型,引导和激励全市广大科技工作者学习最美、争当最美,以饱满的精神状态和昂扬的奋斗姿态为丹东全面实施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建设开放型城市、创新型城市、幸福宜居城市贡献智慧和力量。

二、主办单位

市委宣传部、市委人才办、市科协、市科技局、市人社局。

三、活动安排

活动主要由广泛动员、组织推荐、评选发布、集中宣传、深入学习等环节组成。

1.广泛动员。5月初,主办单位联合印发通知,各地区、各单位积极动员广大科技工作者参与,深入挖掘身边科技人员投身我市科技创新发展的感人事迹。

2.组织推荐。5月上旬,各县(市)区科协推荐本地区“最美科技工作者”(需征求相关联合主办单位意见);市级学会推荐本学科领域“最美科技工作者”;各高校科协、企事业科协推荐本单位“最美科技工作者”。 5月15日前,各推荐单位将推荐材料电子版及纸质版报送至市科协。推荐材料要客观、准确、完整,包括:推荐工作情况报告及廉政证明1份,需加盖推荐单位公章;《2023年丹东市“最美科技工作者”推荐表》3份,《2023年丹东市“最美科技工作者”推荐人选汇总表》1份。推荐材料不得涉及国家秘密。

3.评选发布。5月中旬,市委宣传部、市委人才办、市科协、市科技局、市人社局综合推荐情况,对候选人进行评选,确定20名2023年丹东市“最美科技工作者”,并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按相关程序公布最终人员名单。

4.集中宣传。5月下旬起,在全市主流媒体广泛宣传“最美科技工作者”先进事迹,形成宣传声势。用好用活新媒体,精选“最美科技工作者”典型事迹,通过市科协“一网两号”广泛推送,扩大活动吸引力影响力引导力。

5.深入学习。各单位要围绕开展“最美科技工作者”学习宣传活动主题,结合实际开展形式多样的学习分享、宣讲交流和典型访谈等形式,讲好感人故事、谈出学习心得、升华使命责任,引导广大科技工作者不断从先进身上汲取精神营养,把“最美科技工作者”学习宣传活动激发的爱国之情、报国之志转化为投身创新实践的实际行动,进一步提振全市科技工作者勇攀科技高峰、建功立业新时代的精气神。

四、人选标准

1.政治过硬。拥护“两个确立”、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思想政治坚定,作风廉洁,遵纪守法;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恪守科学道德、树立良好学风,淡泊名利、艰苦奋斗、无私奉献。

2.业绩突出。注重推荐长期奋战在科研一线,坚持面向世界科技前沿,在前沿领域和基础研究上作出重要贡献;坚持面向国家重大需求,突破关键核心技术,为解决经济社会发展瓶颈制约作出重要贡献;坚持面向经济主战场,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应用,为构建新发展格局作出重要贡献;坚持面向人民生命健康,为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作出重要贡献;坚持服务社会,长期奋战在基层一线,为乡村振兴、公众科学素质提升作出重要贡献。

3.事迹感人。适合公开宣传,有突出的先进性、代表性和影响力(不包括现役军人、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

4.应为在职(1963年5月30日以后出生)一线科技工作者,曾获得过市级“最美科技工作者”荣誉的不建议推荐,不接受个人申报。

五、有关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开展丹东市“最美科技工作者”学习宣传活动是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重要抓手,是做好科技工作者政治引领的实际举措。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活动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筹划部署,严密组织实施,积极稳妥做好各相关工作,确保活动有力有序有效推进。

2.搞好统筹协调。各单位要切实履行职能,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加强协调、形成合力,组织好本地区本领域本单位“最美科技工作者”学习宣传活动,及时推荐报送典型线索,配合做好采访、拍摄各项工作,共同把活动抓出质量、抓出声势、抓出影响。

3.坚持工作原则。各单位要坚持“公开、公正、公平、择优”原则,严格遵守评选标准,充分发扬民主,保证推荐质量。推荐工作要坚持以科技工作者的思想品质、精神风貌和工作实绩为衡量基准,推荐人选需在所在单位公示3个工作日。

4.营造社会氛围。“最美科技工作者”学习宣传活动与学习宣传党的二十大精神相结合,与正在开展的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相结合,与实施丹东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相结合,发挥好典型示范的激励作用,在全社会营造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劳动、尊重创造的良好氛围,使学习典型、争当先进蔚然成风。


 系 人:关雁天        联系电话:2126352

         联系地址:振兴区十一经街99号305室


附件:附件1:2023年丹东市“最美科技工作者”推 荐 表.doc

附件2:2023年丹东市“最美科技工作者”汇总表.doc